货拉拉司机资质情况—三部门回应货拉拉运营资质
无证载货、违规张贴车身广告,2018年9月10日,货拉拉加盟司机秦某在上海市沪太路、汶水路被相关执法部门查获,收到了三张“罚单”。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向界面新闻指出,今年以来,不少上海市民反映,在街头巷尾不时看到贴有“货拉拉”“58速运”等字样的私家车呼啸而过,这些车辆不但在车身后挡风玻璃上粘贴广告,还普遍存在客车载货、擅自自改装、违规装载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市容环境面貌,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8月2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召集市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约谈了上述“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负责人,要求平台依法依规限时整改。
上海市公安部门在上述约谈中指出,2017年2月,公安、城管执法、交通执法3家部门对货拉拉公司进行了联合约谈,并督促掀起整改。从去年情况下,违法粘贴车身广告整改情况较好。但近期该违法行为有所反弹,除货拉拉公司外,“58速运”公司此类违法行为也较为常见。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公安部门月均查获O2O平台货运车等违法粘贴车身广告交通违法8000余起,货拉拉和58速运较为突出。执法中还发现,加盟车辆客车载货、私自改装、拆除座位等交通违法也较为常见。
为此,上海市公安部门要求两家企业立即清除违法粘贴车身广告,加强加盟司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宣传,杜绝违法装载燃气瓶等危险货物行为。
根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它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在8月初的约谈中明确要求上述网约货车平台,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整改。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道路货物运输网络预约平台经营者应严格资质审核,杜绝无证车辆、人员从事运营业务;应强化运营监管,禁止普货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报送营运数据,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9月初,自行整改时限届满,三部门按约谈时告知的内容,对“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前期,我们对网约货运平台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初步排摸,发现58速运整改情况比较到位,但货拉拉整改不力,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协调处副处长张妮娜说。
9月10上午,执法人员至虹漕路421号货拉拉办公地以及江场西路299弄58速运办公地进行执法检查。
在虹漕路421号院内,执法人员发现两辆张贴了“货拉拉”字样车身广告的小型客车。货拉拉加盟司机邹某出示的货拉拉车贴协议显示,他于2018年6月23日与货拉拉公司签订该协议,货拉拉公司为车辆张贴车贴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加盟司机“有义务在每月25号至次月1号登入货拉拉司机段APP,通过司机账户上传两张车贴照片,作检查车贴所用,车贴照片需经货拉拉运营审核并通过”。如果无故撕掉车贴,加盟司机须向货拉拉公司支付违约金200元。
货拉拉上海分公司一石姓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已经进行了两次整改。
他出示的整改报告显示,货拉拉上海分公司对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司机和车辆,逐步予以清退,开始全面清理平台现有上海注册司机中的无证司机(无运营证和从业资格证),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双证在平台备案。目前货拉拉已经对确定无双证的第一批司机做封号处理。
上述整改报告称,货拉拉上海分公司发布了《合法经营告知书》,要求平台司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并要求资质不齐的车辆立即将车贴进行清理。
该报告表示,货拉拉上海分公司对新加入平台的司机和车辆将加强资质审车,严格审核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五证,对五证不齐的不予准入。
但从当天执法情况来看,货拉拉整改情况并不理想。对此,货拉拉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如此解释:“整改是分几步走的,我们也要去跟踪加盟司机有没有整改到位,要他们发照片过来。但他们的配合度不是很高,我们也不能随便罚款,所以加盟司机张贴广告的行为不能一次性统一。”
对于加盟司机和车辆资质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上海注册车辆不到3000辆,新加入平台的上海司机如果无证不能加入。“上海的情况比较特殊,有很多外牌车涌进来,外地车可以来上海接单。整改以后,持上海车牌的司机是证照齐全的。”
9月10日下午,三部门执法人员在沪太路、汶水路进行设卡检查。
秦某于9月9日下午在上海杨行签约,成为货拉拉加盟司机。他表示,当时在网上看到货拉拉的广告,自己有一辆SUV,便下载了APP,有了加盟的意愿。“我没有道路运输证,公司说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上路了,给我登记了身份证,交了1000元保证金。今天早上5点我就出门,跑了半天,连口水都没喝,没想到就已经被罚了300元。”秦某表示,昨天下午与货拉拉公司签约后,公司称每月可支付给他一定广告费,替他张贴了车身广告。
9月10日上午,他因占用公交车道,被罚100元。下午14时许,他又遇上了此次联合执法,被发现违规张贴车身广告、无证载货。当时,他正从江杨北路接了一单饼干、面包类食品,打算运往沪太之路,运费为54元。宝山区公安向他开出了200元的交通违法罚单。宝山区建交委交通执法大队和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对其各开出了一份调查处理通知书。
据悉,此次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48名,拦车检查21辆,查获车身粘贴广告、客车载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18起、暂扣车辆4辆、当场处罚4辆、当场改正15起。随后,执法部门将对平台及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当天,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第三次约谈货拉拉上海分公司,要求公司负责人于9月12日前来接受调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