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手房可“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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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付玉玮)6月30日,记者从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获悉:西安正式启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居民出售房产时不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使用“带押过户”服务,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据了解,以往,未还完贷款的二手房办理交易过户,房主需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手续,买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手续、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流程较为复杂,交易周期较长。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银保监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推行存量房(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通知》,在西安市城六区、开发区范围内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解决二手房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
二手房交易涉及房产交易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买方、卖方、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多方密切配合、协同完成。下一步,西安将以分步走的形式,逐步完善“带押过户”相关业务规范,让二手房交易及抵押贷款更加安全、高效、便捷。 (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