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35条”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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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
其中,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将通过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降低用能成本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方面,将持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通过减免增值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实施契税优惠和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
在强化金融扶持方面,将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扩大信贷规模,加大担保增信力度,提供专属信贷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模式,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优化征信管理服务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压力。
在支持创业创新发展方面,将通过推进“育苗”“壮苗”等行动,支持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创业,分型分类培育个体工商户,促进“个转企”,实施质量技术帮扶行动,加强标准化服务指引,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和服务,支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提振消费和线上经营等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发展。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将通过支持个体工商户自主歇业,提供便利化准入准营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在优化专业服务供给方面,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通过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发展监测,优化常态化发展保障机制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