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武汉市房管局拟出台新规 这些行为将严厉处罚
11月4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武汉市房管局起草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本次征集意见的期限为10日(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4日)。
具体来看,《公告》明确对相关非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涉及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管理、房产测绘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共10个方面。
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最高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而进行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3%-1%的罚款;
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警告,并处最高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
以下为详细处罚条例:
物业管理方面,如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数额最高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最高可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
以下为详细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