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11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据悉,各市(区)应选取3至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试点时间自2022年10月开始,为期2年。 重点围绕四方面内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据了解,其中包括:1.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同时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
2.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3.推进智能化服务。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
4.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商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