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倚 病有所医 ---富德生命人寿恩施中支办理医疗保险金责任给付案
富德生命人寿《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不仅可保重疾,同时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可根据被保险人在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内的医疗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的 5%为限)。
2018年11月15日,我司便接到了这样一起理赔案申请。据了解,客户刘先生于2013年6月19日在富德生命人寿恩施中支为妻子王女士投保了一份《福星高照终身寿险》保额50000元、《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000元。2018年10月3日,刚刚年满60周岁的王女士因高血脂症、宫颈囊肿等病在利川市住院治疗,住院时间共计8天,花费3000余元。
王女士出院后,丈夫刘先生在我司客服经理的帮助下向富德生命人寿恩施中支申请了理赔,我司依据条款给付了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2500元。据悉此案是恩施中支首例《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重大疾病保险(2017版)》医疗保险金责任给付。
王女士表示,感谢丈夫未雨绸缪为自己购买保险,让自己晚年病有所医,活的更加自由,更有尊严。
老有所倚,病有所医,提前为自己和家人做好规划,为未来撑起保护伞,为下一代减轻负担,为晚年增加保障,保存尊严与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