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守住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2016年末,广东省肇庆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肇庆市封开县检察院针对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诉讼意见,判决被告依法履行职责。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检察机关试点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年半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其中通过诉前程序,有75.4%的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行政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逐渐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新型工作方式。
这是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一个缩影。从司法责任制改革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设立巡回法庭的便民改革到提起公益诉讼的维护公共利益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框架在这一年基本确立,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
■制定权力清单、整合内设机构、完善新型管理监督机制……一连串组合拳打出了威风提振了士气
“权力大了,节奏快了,责任重了。”这是不少入额法官检察官试水新体制的由衷感慨。2016年,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促使试点法院检察院回归办案本位,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978家法院、3053家检察院完成入额遴选,分别占全国法院、检察院总数的84.9%和85.1%,产生入额法官10.44万名、检察官7.26万名。85%以上的人员配置到办案岗位,众多办案能力突出、司法业绩优秀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一线办案人员增加20%左右。
以往需要领导签字的案子,如今法官自己就能定了;以往需要汇报的案件,如今检察官自己就能公诉了。上海等地由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超过98%以上,由检察官审查决定的公诉案件占90%以上。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更新与再造,让司法流程更符合客观规律,层层审批、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饱受诟病的问题,从制度上得到根本解决。“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从纸面走向现实,也倒逼着法官检察官不断提升责任感:办案不能是“过得去”,必须是“过得硬”才行。
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职,也推动责任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办案团队加速形成。制定权力清单、整合内设机构、完善新型管理监督机制……一连串的司法体制改革组合拳打出了威风、提振了士气。连续多年收案数全国第一的江苏法院今年收案增长9.4%,结案同比增长16.4%;吉林全省检察院侦查、批捕、公诉时限分别缩短26%、14.5%、21.3%;海南等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30%左右。
建立诉讼制度改革主体框架
■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律师制度改革业已启动……配套改革文件陆续出台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中国司法的一个结终于解开了。”沉冤得雪的背后,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破冰的结果。
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得以推行,证据标准提高了,庭审辩论激烈了,中国司法正努力从制度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2016年前11个月,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宣告925人无罪,聂树斌、陈满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纠正。“有错必纠”无疑提振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既要公正,也要效率。”围绕提升司法效率的目标,司法体制改革中不乏重量级的举措。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开司法领域“试验性立法”先河,授权“两高”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两年来,试点落地生根、卓有成效: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情况下,速裁案件九成以上实现了10日内审结,当庭宣判率达96.05%,试点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为214.86件,比同期规模相当的非试点法院多近60件。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授权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同时决定将速裁程序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继续开展试点,为完善刑事诉讼立法,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进入司法体制改革攻坚期,诉讼制度改革的主体框架已经基本建立,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律师制度改革也已经启动,深化司法公开、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等更是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随着配套改革文件陆续出台,司法体制各项改革之间前后呼应、相互支撑、相互配合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凸显,各项改革举措不断向提高司法公正效率这一中心目标靠拢。
改革举措增强群众获得感
■治理“执行难”问题,推出户籍制度、异地挂失补办身份证等便民改革措施,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2016年,“老赖”更难赖下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吹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改革、推进司法拍卖机制改革,“三板斧”让“老赖”无处可躲。近一年,全国各级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89万例,限制730多万人次购买机票、190多万人次购买火车票,58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许多举措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16年,公安机关结合贯彻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推出了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异地挂失补办身份证、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等一大批便民利民的改革措施,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强化对非公经济产权平等保护。各地检察机关“问检于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影响、支持企业发展,切实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司法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等一批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更好地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回望过去更要展望未来。站在2017的门槛上,我们既看到了司法体制改革破冰的艰难,更感受到了全面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带来的勃勃生机。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一方面抓好改革任务的完成落实;一方面抓好改革成果的巩固提高,推动司法理念、司法实务的现代化变革,助推司法公信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