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房地产新政:允许改变商品房用途

为有效盘活存量房源,贵州省黔南自治州出台规定,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

29日,记者从黔南州政府获悉,此项名为《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允许改变商品房用途,自8月15日印发实施两月以来,已见到初步成效。

据悉,这个“指导意见”是在贵州省住建厅下发的指导意见下制定,该州政府报省住建厅备案后实施的。

这个“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黔南州商品房去库存周期超过12个月的县(市、区),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搭建平台,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电子商务、旅游、养老、教育、体育地产,或家居式短期宾馆、小型超市等持有型物业。并将符合条件的非住宅库存改造为中小学和幼儿园、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等,实行多样化经营。

“指导意见”鼓励房地产企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将持有的存量房源进行精装后销售,并逐步投放到租赁市场,满足不同收入阶层购房需求。

“指导意见”明确将建立扶优扶强机制,支持具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逐步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集团。

“目前,黔南州共有房地产企业300多家。就今年9月份统计,全州库存商品房为800多万平方米。新政的出台,可有效推进州内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黔南州住建局城建科科长杨忠说,现在仅以都匀市为例,已有“碧桂园”、“天源2013”等多家楼盘结合新政,“先精装后销售”,并将滞销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有效盘活了存量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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