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公司制改制明年底完成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资委划定公司制改制时间表,并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要在2017年底完成公司制改制。与此同时,各地方国企也将积极推进所属全民所有制的改制工作,力争今明两年完成这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路径,在公有制多元化股权改革的同时,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解决“国企不愿意混,民企不敢混,企业难以混”的问题,在内部治理机制上,通过混合所有制引入市场机制。“在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治理结构的改革,包括规范董事长、总经理的行权行为,真正解决董事会虚设的问题,依法落实董事会应有责任。”他表示。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无疑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曾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于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给予了高度重视,强调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仍处在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由于外需不足,内需预期不稳定,企业增长模式和经营方式还比较粗放等多重原因,不少地方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出现明显下滑的现象。

“长期以来,改革的举措很多,深究起来,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并不常见。”一位国企人士表示,实际上,不管是股份制改革,还是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都须建立在基本问题厘清的基础上,才能行之有效地推动改革。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两个问题:国有企业的治理问题,即做实董事会制度的迫切性;还有就是体制机制问题,即制度细节方面的厘清。下一步特别要关注的是,央企一级公司如何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制,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权、现金、融资等方式实施跨区域的并购重组。

记者日前从国资委了解到,目前国企改革的十项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展开,包括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薪酬改革、投资运营公司、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等十项内容,目前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已经把这十项试点分工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正在按照分工研究方案。

另一方面,地方国企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加速期。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近期纷纷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加速国企改革步伐,其中,在分类监管基础上,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将成为下一步改革重点。以江西省公布的国企改革方案为例,其中明确五年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5年左右时间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

一位央企人士表示,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从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来看,混改难度较大,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应放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企的分、子公司,通过合理确定国有股比重、完善公司治理,理顺政企关系,遏制贪腐案件,提高市场化水平,优化管理体制机制,从而发挥非公资本的作用,推进整体上市。

“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是国企股份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有利于解决国企体制机制弊端。”李锦表示,截至2014年底,央企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的共有35家,通过整体上市可以优化股权结构,解决“一股独大”问题,有利于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有利于为保护中小投资人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做强做优做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他还表示,目前国企改革仍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很多,监管体制有待完善等。

此外,多位专家表示,在国企改革提速的同时,如何守住“底线”成为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本轮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灰色地带”加强监管,保证国企改革顺利进行,是实现本轮国企改革目标的“底线”。

热词搜索: 公司制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