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广告语不准含升学等承诺

通讯员井惠群

本报讯

“距离XX商业街只有10分钟”、“房屋面积为80㎡”……这些曾经出现在我市一些房地产广告中的模糊用语今后再用就涉嫌违法了。据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及《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对新《广告法》中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我市各相关经营者要据此严格审查发布的广告,我市工商部门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对相关领域的广告进行全面清查。

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包括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同时,还规定了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未取得预售房地产许可证的,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等8种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另外,涉及价格的,除广告中表明的应为实际销售价格外,还要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避免价格随意波动给购房者造成损失。

同时,针对有些广告大力宣传的“买房子送户口”等广告语,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农药和兽药两个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涉及农业生产活动,明确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说明有效率;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等各项禁止性规定。

同时,要求农药、兽药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并规定违反各自标准的农药和兽药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设计、制作,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而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兽医医疗单位配制的兽药制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含量、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的兽药;临床应用发现超出规定毒副作用的兽药;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更是不允许发布广告。兽药广告中也不得含有“最高技术”、“最高科学”、“最进步制法”、“包治百病”等绝对化的表示。

房地产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未取得预售房地产许可证的,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等8种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农药和兽药

涉及农业生产活动,明确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不得说明有效率;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等各项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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