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银行在优惠利率上调时通知客户变更合同,在优惠利率下调时却按照原合同执行
■本报见习记者 刘 萌
经过2015年的五次降息,五年期及以上商业贷款利率有了大幅下降。但是有许多房贷如果是在降息前申请,还有九折、八八折、甚至七折的不同利率优惠;当然,也有在个贷收紧时期遭遇利率上浮10%的购房者。
在降息或者加息的情况下,大部分银行约定次年执行新利率,那么,在今年1月1日房贷利率调整后,折扣是否有变化?银行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变化的只是利率水平,相应的折扣不会发生变化。
这就造成了申请时间不同购房者还款总利息金额之间不小的差距。比如,如果贷款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5.39%)计算,每月月供为6816.89元,与目前八五折(4.165%)的普遍利率优惠每月相差670.32元,20年支付的总利息相差160741.6元。
上浮10%与八五折的差距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北京(楼盘)地区多家银行和房地产中介获悉,目前北京地区首套房贷利率主打八五折。贷款利率折扣的变化,让不少老业主不淡定了。
在位于北京的某股份制银行网点,《证券日报》记者遇到一位女士咨询房贷利率折扣变化的情况。她对本报记者称:“我的贷款批下来没多久,已经过户了,但是还没放款,批贷时银行的折扣最低是八八折,这个月银行最低折扣降为八五折了,我来咨询自己的贷款按照批贷时的折扣还是按照放款时的折扣,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还是按照八八折执行。”
由于差距不大,这位女士说“亏的不多,就算了”。
不过,部分老业主却做不到这样淡定。一年多以前,由于贷款收紧,首套房主流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
“2014年年底买房时,赶上房贷额度紧张,虽然是首套房,但是贷款利率也是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批贷的,我周围很多朋友都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而现在申请住房贷款,很简单就八五折了,这对老客户并不公平。”一位业主表示。
同样的,由于2014年的“9·30”新政放宽了对首套房的认定范围,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不少业主由于申请时间较早,就差几天,最终没有享受到房贷新政的优惠政策,贷款利率要上浮10%。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对于申请商贷购房的客户,如果贷款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目前基准利率的八八折(4.312%)计算,每月月供为6225.46元;八五折(4.165%)则为每月6146.57元,两者相差78.89元。而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5.39%)计算,每月月供为6816.89元,与目前八五折的普遍利率优惠每月相差670.32元,支付的总利息相差160741.6元。
购房时间不同导致还款利息有了不小差距,难怪会有不少购房者心里不平衡了。
老业主的不利位置
据《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解,多数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在各种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对于合同明细以及补充条款的内容并不清楚。而目前不少银行在房贷利率及优惠政策变化时的反应是,在优惠利率上调时通知客户变更合同,在优惠利率下调时却按照原合同执行。
一位国有大行的个贷专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避免风险,银行根据各贷款客户的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的利率政策,最终的贷款利率是根据个人信用情况、贷款情况综合考虑的。同时,由于国家政策以及市场等原因,优惠折扣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在近几年,经常有新的变化。
几年前,曾出现过签订折扣利率合同后,遇到政策调整银行变卦的情况,不少地区的购房者被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才能放款。当时,银行给出的理由是,房贷利率不能按照合同签订时候的利率执行,而是应该按照放款日的利率政策。在这样的前提下,如遇房贷收紧,利率上浮,还未取得贷款的客户就处于不利位置。
除此之外,已经开始还款的老业主,尤其是遇到贷款利率上浮的业主更希望银行能够灵活调整。毕竟,在近期各类贷款相对宽松的前提下,部分银行的购车贷款、信用贷款的利率也多在基准利率上浮10%-30%,并不比住房贷款高出许多。
央行数据显示,在房贷利率持续走低的同时,2015年房贷规模明显增长。之所以住房贷款环境宽松,一方面由于整体货币政策宽松,另一方面房贷的不良贷款率整体而言较低,是每家银行都渴望的优质资产。
2015年,央行多次降准,并配合其他举措,释放大量流动性,可用于房贷的资金增多,对于改善资产质量、降低信用成本有明显作用。随着贷款优惠条件的不断放宽,银行适时调整老客户的房贷利率,即使不能做到八五折,减少上浮幅度或者做到基准利率,可能是很多“房奴”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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