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旅委“四措并举” 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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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旅委“四措并举” 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据国家旅游局 池州市旅委紧紧围绕“法治池州”建设,结合旅游行业实际以“法律进景区”为抓手,扎实开展旅游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了全市旅游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管理服务工作。市旅委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工作《通知》,将普治工作与旅游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委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普法资料和信息。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全年党组中心组学法2次,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旅游执法人员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聘请法律顾问,对委重大决策、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进行法律咨询。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省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等活动。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旅游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发放宣传资料和旅游法律法规读本,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倡导旅游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依法经营。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法律进景区”活动。举办“法律进景区”法制讲座,组织全市旅行社总经理开展《旅游法》学习测试活动。指导和鼓励旅游景区开展“法律进景区”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法治文化“著名景区嵌入行动”。九华山、牯牛降、杏花村等4A以上景区按照“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的要求,在显要位置设置了法治文化宣传栏、展示墙、大舞台等宣传推广设施,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四是推进依法治理,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联合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2015年,共开展联合检查行动57次,出动检查466人次,检查旅行社74家、饭店33家、景区32家、旅游车船公司3个、购物店4个、演艺场所3个、农家乐11个。查处旅行社1家,罚款1万元,旅行社从业人员2千元。从人大、政协、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人员中选聘20名同志担任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联合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向来池游客发送“文明燃香”提示信息400万条,向旅游行业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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