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起,起讫地一方在沪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全部接入全国重点营运网联控平台。
上海市交通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凡在上海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沪)的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全国平台并录入上海市目录。新规定将于9月10日起施行。
上海危化品运输车接入全国平台
目前,上海市共有5500多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其中在沪运行的约1000辆外省(市)危化品运输车辆信息并未纳入上海市监控范围。《意见》明确,危险化学品承运人和承运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向上海市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接受查验,经查验符合条件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的,方可在上海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通告》强调,各区(县)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加强对各仓储、货运站点的排摸检查,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堆存、装卸、过驳、拼装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箱等经营服务予以严厉打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全市危化品运输安全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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