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折算为学分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意见》鼓励高校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到2020年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同时,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新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根据《意见》,高校将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