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场媒体问政教育56人被问责 随县教育局副局长被处分(2)
时间:2013-08-29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洪山区纪委决定,给予洪山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国安诫勉谈话处理,洪山区监察局责成洪山区教育局给予广埠屯小学校长王淑芳警告处分,责令学校限期全额清退售书款,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违规发放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食堂违规收费

  随县教育局副局长喻景龙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媒体问政曝光了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违规发放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违规收费和学生食堂违规经营等侵害学生利益问题。

  经查,2011年以来淮河镇中心学校共收到县财政拨付该校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98.21万元,但未设立专户专帐管理,也未按规定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学生,而是通过学校财务人员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多人多次流转,最后以学生饭卡充值形式发放,存在违规发放、违反财经法规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该校违规收取在校学生校园一卡通(IC卡)成本费3.72万元、洗碗费16.13万元,用于支付IC卡系统设备及安装费、消毒公司洗碗费用,属严重违规收费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该校学生食堂支出428.97万元的财务凭证中,仅有1.7万元在超市采购蔬菜、作料的支出为正规发票,其余均为白条,物资进出库管理漏洞严重,食堂财务管理混乱,且学校将学生食堂违规盈余25.97万元用于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

  淮河镇中心学校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及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学生负担,严重侵害了学生利益。随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责成随县监察局给予随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喻景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随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操光海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随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江永清记过处分,给予随县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主任程仲超记过处分;责成随县教育局给予淮河镇中心学校校长张立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淮河镇中心学校原校长助理王家清记过处分,给予淮河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支部委员、主管会计雷良金警告处分,给予淮河镇中心学校支部委员、后勤出纳会计朱金献警告处分,给予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出纳庞泉声警告处分;责令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将违规收费和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的25.97万元限期全额清退给学生。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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