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场媒体问政教育56人被问责 随县教育局副局长被处分
时间:2013-08-29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楚北网讯】昨日,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曝光问题查处情况。因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教育违规收费等14个问题,56名责任人被问责,其中多位中小学校长被免职。

  在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方面,通报了潜江市老新镇徐李小学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管缺失等4个问题的查处情况。潜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伍孝江等干部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在教育违规收费方面,通报了浠水县汤铺中心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等8个问题的查处情况。浠水县汤铺中心小学校长孙龙被免职。

  在侵害学生利益问题方面,通报了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违规发放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违规收费和学生食堂违规经营等侵害学生利益等两个突出问题的查处情况。随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喻景龙行政警告处分。

  6月26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举办的“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曝光了湖北省部分市、县在执行中央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违规校车接送学生 4车最高超载180%

  潜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伍孝江被诫勉谈话

  媒体问政反映潜江市老新镇徐李小学校车严重超载。经查,徐李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共12辆,均属于社会人员个人所有的非营运车辆,既未取得营运许可,也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且无校车标识。据徐李小学的接送学生车辆检查登记记录显示,接送学生车辆多次存在超员问题。仅2013年5月21日下午,进入学校接送学生的4辆车均存在超员现象,超载50%至180%不等。

  徐李小学违反规定,允许不具备校车资质的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学生,客观上给学生和家长造成合法校车错觉,且未能及时制止学生超员乘坐车辆。市教育局对此监管不力,市运管部门、交警部门对上述车辆长期非法营运、超载现象巡查不力。潜江市纪委决定,给予潜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伍孝江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潜江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副书记陈银山、潜江市运管处副主任杜冰作出书面检查;潜江市监察局责成潜江市教育局给予徐李小学校长黄小华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胡晓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安全办主任万坤警告处分,给予老新学区主任赵良盛、老新学区副主任刘培文诫勉谈话处理。

  学生在校时长 每天近14个小时

  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副局长作书面检查

  媒体问政反映,襄阳市樊城区太平中学学生在校时间过长。经查,该校学生夏(秋)季到校时间为6:40,放学时间为20:25,冬(春)季到校时间为6:40,放学时间为20:10,学生在校时长每天近14个小时,明显超过省教育厅规定范围,延长了学生在校时间,增加了学负担,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樊城区教育局对此事疏于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襄阳市纪委监察局责成市教育局对该校延长学生在校时间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给予樊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建林、樊城区太平店镇太平中学校长刘光车、党支部书记付爱民、副校长刘年保诫勉谈话处理,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两所学校违规收取242万元补课费

  两校长分别受行政记过、警告处分

  媒体问政曝光了两所学校违规补课收费问题。经查,今年春季,大悟一中按照每生380元的标准,组织学生周六、周日补课,共收取4686名学生假日补课费178万余元,且未向学生开具收费票据。团风中学今年春季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双休日、节假日补课,收取2137名学生补课费64万余元。

  孝感市纪委决定,给予大悟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张丽萍诫勉谈话处理。大悟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悍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教育局副局长、大悟一中校长赵圣华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县教育局给予大悟一中副校长罗晗记过处分,责令该校立即停止非毕业班补课,限期全额清退学生补课费。

  团风县纪委决定,给予团风县教育局局长易淑泉诫勉谈话处理。团风县监察局责令团风中学限期全额清退学生补课费,并给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团风中学校长王海波行政警告处分。

  学校编的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小学校长受警告处分

  媒体问政还曝光了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小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问题。

  经查,“小学生雅行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属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广埠屯小学为课题承担单位。该校据此编写了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该校校长王淑芳为主编)。2010年至2012年的新生家长培训会上,该校介绍了教学品牌“雅行教育”及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2010年至2012年,该校入校新生593人中有310人购买此书,学校按每套40元共收取书款12400元。该教材编印成本74000元、教师劳务费1800元,均由学校使用公用经费支付。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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