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肖赧
释疑
仲裁委和纪律委的工作有什么区别?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委员会,有各自独立的组织机构和委员。简单来说,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是纠纷裁决机构,主要处理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行业内部纠纷,如球员转会、合同纠纷以及对纪律委员会处罚不服符合受理范围的仲裁申请等。
纪律委员会则是对中国足协所管辖范围内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中国足协仲裁和纪律委员会对于行业内纠纷案件以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国足协章程和其他的行业管理规定。此外,仲裁委员会主要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工作规则》,纪律委员会主要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来开展相关工作。
从仲裁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工作过程
2014年1月,仲裁委员会收到刘健的仲裁申请,按仲裁相关工作程序予以受理,2月和4月两次开庭调查并对相关证据进行核实,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意见,经仲裁庭合议后,4月11日,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
纪律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投诉和从仲裁委员会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启动纪律调查和处理程序。5月底,纪律委发出通知要求中能和刘健双方提交工作合同签署过程的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7月初召开了听证会,最后纪律委员会再次对重要证据原件进行核实和查验,形成最终处罚决定。
此外,中国足协成立了专门的纪律调查工作组,由纪律委员会委员、中国足协执委代表及职能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纪律调查工作组全程参与和见证了有关工作。
两个委员会在各自独立的审理和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并尊重有关各方当事人权益,如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文件送达与材料准备时间,允许当事人多名代表到会说明情况和发表不同的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