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变坏?还是老人被污名
时间:2013-11-26
作者:newsman
来源:网络

  最近,关于老年人的负面新闻被媒体频密曝光,由此引来的鞭笞、挞伐很多,说什么难听的都有。有些媒体还提炼出了“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的辨析。总之一句话:中国老人出了问题。抛掉偏见和意气,事实真的如此吗?

  以最近两则新闻为例,说老年人“为老不尊”很不合适

  “西安老人跟姑娘抢座位,坐姑娘腿上”这则新闻本身存重大缺陷

  公车上因让座起争执,是永恒的敲打老年人的话题。媒体在列举最近一系列老年人不端行为时,用“更有甚者,西安一位老人因为女孩不肯为其让座,竟然一屁股坐在女孩身上……”来收尾,可见这件事多么让人义愤填膺。

  但仔细看这则新闻,它的出处是11月17日的《西安晚报》。整篇报道可以说是根据网友“该是时候”的一条微博采写,而该网友是当事女孩的同事兼好友。在“该是时候”的微博叙述中,强调了“当时车上还有空座”、“女孩并没有坐在老弱病残专座上”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对老人相当不利,这牵扯到公车上座位分配的规则问题:如果车上没有空座,你(女孩)又坐在老弱病残专座上,来了老人,你就没有充分的理由不让座。而根据现在的报道,错肯定在老人啊,既无理(有座、不是老弱病残专座)又无德(直接坐女孩腿上、骂骂咧咧)。

  可是整篇报道中,仅有对当事一方的求证,缺乏对争执另一方(老人)的信息平衡。即使没有对当事老人的采访,也该寻求其他目击者(如司机、和女孩没有利益、情感关系的乘客)的说法。不是说新闻报道不可以在微博上发掘线索,而是如果缺乏这种平衡,宁可不发也不能如此疏漏。因为往重了想,这种完全来自一方口述的“经历”可能是编造的,事情其实子虚乌有;往轻了想,争执中的一方陈述难保客观,事情的全貌可能根本不是她说的那样。

  广场舞大妈贴“锻炼重地,请勿停车”,先别急着谴责

  广场舞扰民纠纷,入选13年下半年最热民生话题应该没有问题。一些媒体人在微博上戏谑“广场舞”为“绝经舞”,可见他们把广场舞扰民问题,全归结到中老年妇女身上的立场。近日,又有一起广场舞扰民事件引发铺天盖地的批评。17日下午,江苏泰州市民王小姐将车停在小区东门外的小广场上,晚上10点多取车时,发现车子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

“锻炼重地”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小区

  “锻炼重地”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小区“重地”二字,颇具幽默色彩,但被被多人指斥为“不要脸”。我们在以前的专题里也说过,广场舞的扰民问题,不能把责任全推在大妈身上,这可以说是中老年人实实在在的需求和社会公共活动空间供给不足的一个矛盾。

  社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刚开始大妈们在小区篮球场跳舞,影响到很多居民,社区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妈们将舞场移到了小区外面。为了解决老年人活动场所的问题,社区在小区西北角开辟了一块空地供大妈们跳舞,空地是一个小广场,面积近千平方米。而大妈们不肯去这个小广场跳,偏要在小区外空地跳,这是什么原因呢?

  据大妈们自己讲,“跳舞的人都有自己的圈子,一群人长期在一起跳习惯了,换个地方很难融入。”另外,在小区里面跳舞和在小区外空地上跳舞,哪个更存在扰民的可能呢?

  大妈们贴条的行为,可能无礼但并不粗暴,尤其是相比于一些小区业主而言。据小区业主张先生介绍,好些车曾被跳舞的大妈们“贴过条”,吃过苦头。因为跳舞的伴奏音乐影响到了楼上的住户,曾有人用塑料袋装水扔进跳舞的人群中,还有住户扔过垃圾。

  最著名的“扶老太太问题”,也难以总结出“为老不尊”

  两个近年最著名案例,均不能得出老人“讹人”的结论

  说到“年轻人做好事扶老太太反被讹诈”,人们最容易想到的案例可能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但是关于南京彭宇案,有很多不利于彭宇的核心事实早就被公开却被人们忽视。比如彭宇最初承认有过碰撞,在得知原始笔录丢失的时候才改口。网友们所津津乐道的能证明彭宇清白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庭上作证时,并没有就是否碰撞过做出证明……

  而天津的许云鹤案,最终法院通过司法鉴定等证据认定许云鹤和老太发生了碰撞,这与一开始引起公愤的“司机下车救人反赔偿”并不一样。

  讹人的老人肯定有,但想逃避责任的年轻人是否更多?

  当然不可否认,可以确凿的证明年轻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陷的案例是有的,但是这样的案例在所有“扶老人问题”中,只是寥寥无几的数量。如果我们根据极少数案例就得出“为老不尊”的群体特征,那么我们如何面对“扶老人问题”中的另一面——年轻人逃避责任呢?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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