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西安一家旅游社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1日新《旅游法》实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旅游价格大增,境外团费成倍增长,很多旅行社都能做到零购物,不敢冒险,但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去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通知指出,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相当于给之前的零购物政策松绑,有旅行社也就逐渐恢复自费项目了。”上述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所有的购物都应当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