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气之下网上送走亲儿 追悔莫及索要无果(3)
时间:2013-10-15
作者:newsman
来源:新闻晚报

  市民金先生10年前通过民间收养“抱回”一个孩子,如今孩子10岁了,还落不了户。金先生说,自己的孩子是在路上捡来的,但根据公安局的相关弃婴收养的规定,要提供许多证明,如当地居委会的口证,目击证人等证据,金先生为了给孩子上户口,伪造很多证据,但前后明显矛盾,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满足不了另外的条件。在上海,小孩的小学、初中都可以读,但高中考大学需要户籍,就可能耽误孩子的一生。一个人如果没有户口,办不出身份证,对他今后的生活就业都会带来影响。

  在志愿者“仔仔”经手的一个案例里,还有一对父母将孩子送给别人,双方签署收养协议。但这些协议都是无效的。这对父母将孩子送走后,又后悔了,再问别人要回孩子时,遭到对方天价“赎金”,短短几个月的抚养,对方就要12万元照料费,后来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由此可见民间收养后患无穷。

  法规解读

  收养严苛是为保护未成年人

  《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且须符合三个条件之一: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行为,将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目前,在上海的民政部门,少有成功收养案例。但在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排队登记收养的大有人在,福利院的一些孩子大多患有疾病,许多收养人不愿意收养。目前看来,主要是送养的孩子十分稀缺。”上海相关部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收养法》规定,送养方和收养方即使达成协议,也必须具备送养和收养条件,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成立收养关系。无论是送养方,还是收养方,条件都十分苛刻,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要负刑责。遗弃婴儿的,轻者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送养亲生子女,收取高额补偿金,则属于出卖亲生子女,涉嫌拐卖儿童罪,不仅要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收取任何费用,也可能涉嫌遗弃罪。收养一方如果不知孩子是被拐卖的,则可以通过补办手续使收养合法。若明知是被拐卖的孩子仍予以收买,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怎样才符合生养二胎政策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怎样的家庭才符合生二胎的政策?记者了解到,在上海可以生二胎的夫妇大致有这么几种: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没有有血缘关系的其他兄弟姐妹,如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夫妻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夫妻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等情况。市民如果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二胎政策,可以到街道相关部门去了解,而不是单纯看夫妻双方是否持有“独生子女证”。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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