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气之下网上送走亲儿 追悔莫及索要无果(2)
时间:2013-10-15
作者:newsman
来源:新闻晚报

  郭鸣:南站出来3号线或4号线可到达我家。

  “收养方”:为宝宝考虑我们最终选择自己开车来,到你那会有点晚,请耐心等我们好吗?

  郭鸣:还要多少时间(到)?

  “收养方”:大概1小时20分钟。

  郭鸣:崩溃掉了,这时间真是煎熬。

  郭鸣:你们尽快带宝宝去做个检查,没有问题告知下,我也放心。

  “收养方”:宝宝在满月之后我们会带他去做相关检查,我会好好带他,视如我亲生的,你放心好了。请问宝宝出生的指标?

  郭鸣:体重4085克,体长51cm。“收养方”:谢谢,这是今后检测宝宝发育情况的指标,宝妈一定要把月子做好,请她放心,宝宝在我家会很幸福,健康快乐地成长,我和老公都很喜欢,他是我们家的宝。

  郭鸣:宝宝很乖,我和他妈妈现在还没有缓过来。

  “收养方”:这个我很理解,谢谢你们,给我们家送来个小天使,我已经请了假专门在家带宝宝,我会好好带他的,培养他。

  郭鸣:宝宝手指很长,很漂亮。

  “收养方”:呵呵,小帅哥,等做完检查我会告诉你结果的。

  专家建议

  要回孩子应尽快报警

  “宝贝回家”是一个帮助寻找失踪儿童及为一些流浪乞讨的孩子找家、为孩子家长及志愿者提供信息沟通平台的网站,经常在微博等平台寻找被拐、走失儿童,帮助流浪乞讨儿童。网站建立于2007年,至今已登记1万多条信息,已帮助702人找到失散已久的孩子或父母。该网站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郭鸣这样在送养后反悔又希望索回孩子的情况并非没有。“如今既然依靠自身力量已无法获得更多线索将孩子索回,建议郭鸣赶紧报警,求助于政府力量先找到孩子的下落,再协商下一步的事宜。”

  “不管家庭经济有多困难、生活再拮据,既然选择将孩子生下来,就要对他负责,不能把孩子遗弃。“在网站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登记寻家、寻父母、寻子女。和自己的至亲无法联系将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莫大的伤害,对孩子的心理也将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

  记者调查

  群主审核才能加入QQ群

  根据郭鸣提供的QQ号,记者查询到这个名叫“收养、送养吧一群”的QQ群,该群创建于2013年9月5日,目前共有700人。记者注意到,在该群的“标签”介绍一栏,除了“收养”、“送养”等标签外,还有“创业”、“新兴行业”这两个标签。就是在这个QQ群内,郭鸣发布送养信息后被人看到,之后对方留下2万元抚养费后将郭鸣的孩子领走。浏览该群聊天记录记者发现,群内成员对“费用问题”非常敏感,老成员都只谈送养、领养以及闲聊,绕开补偿费、领养费、抚养费的问题。一旦有群内成员聊天内容涉及费用问题以及具体数额,群里的“智能值班”程序便会发布“群里一律不谈补偿,补偿问题请私聊”的提醒。

  在这个QQ群的简介上,贴着“收养吧”官网的网址,然而记者试图登录这个“www.shouyang8.com”网址时,却始终无法打开。

  从群内聊天记录看,送养的理由主要有“为孩子找个好家庭”、“怀孕了不想打掉”、“没钱生养孩子”等。一旦有收养人和送养人取得固定联系,双方想进一步详谈时便会离开这个QQ群进行私聊。送养者有已经将孩子生育下来的父母,更多的是还在待产的孕妇。这些孕妇会提前告知群内成员自己的待产期,寻找合适的收养人,孩子一生下来就交给他人抚养。

  郭鸣说,该QQ群的加入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要事先对群主公布自己的意愿及基本资料。“如是送养,则要提供孩子的出生日期或预产期、性别或预测性别、出生地、出生证明等资料;如是领养,则要提供工作情况、工资收入幅度等资料。只有经过群主审核的成员才能加入这个QQ群。”

  只要是收钱就涉嫌“卖”儿

  “其实只要涉及到钱,就涉嫌卖罪。”打拐名人、超级志愿者“仔仔”告诉记者,无论是送方,还是收方,只能通过民政的途径才是合法的。

  在多年解救被拐的经历中,仔仔也碰到多有父母自己愿意将自己的亲生孩子送走。在兰州有一对年轻恋人,都是1987年出生。两人离开家人在外面租了一间房,有一天女孩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怀孕了。这样的结果让刚满20岁且没有结婚的这对年轻人无法接受,两人就这么拖来拖去胆战心惊地度过了十月怀胎的日子,并生下女儿。但此后,却通过网络途径将孩子卖掉。最终,在仔仔的解救下,孩子回到这对年轻恋人的身边,但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民间收养可能一辈子“黑户”

  民间收养,看似满足了收、送双方的利益。但其实,民间收养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不仅不允许,而且违法。收养家庭在收养小孩后,会产生一系列的后遗症。业内人士张女士说,目前在上海也有这么一批“黑户口”的孩子。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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