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腐”……近日,中央巡视组对全国10个省区市进行的新一轮常规巡视反馈中,“苍蝇式腐败”现象被专门提出。专家指出,近年来,不少基层干部贪腐窝案串案频发,“雁过拔毛”“小官巨腐”现象时有所闻。
“雁过拔毛”
截至11月中旬,中央巡视组对10个省区市开展新一轮常规巡视,以及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开展专项巡视都进行了反馈。基层权力腐败成为普遍问题。在广西,中央第一巡视组组长项宗西指出,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在陕西、河北、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中央各巡视组同样指出,当地“小官巨腐”“小官贪腐”、基层权力寻租等现象突出。
“苍蝇式腐败”一大特征是,窝案串案频发。在广西河池市,当地检察机关介绍,2013年,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监管人员与屠宰厂勾结,套取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系列窝案涉案人数达52人,一些贪污、渎职行为持续5年之久。
“苍蝇式腐败”另一大特征是,基层贪腐呈“雁过拔毛”趋势。西部一贫困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书称:一些农村干部把索贿看作理所当然,山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后,村干部马上索取上千元的“感谢费”,一名村干部直接要求当地18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在春节前每户送一只鸡给他。
专家:“村官”是高危人群
专家指出,“苍蝇式腐败”现象与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尚不完善、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渎职犯罪案件查办阻力大等因素直接相关,致使基层干部贪腐心存侥幸。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从多数基层干部贪腐案件看,政策公开与公示制度流于形式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些村民不了解民生资金发放政策;即便民生资金发放名单公示在村委会公示栏上,短期内便被盖住或撕掉,而不少农村留守群体不识字或未及时看到,一些农村甚至对公示材料公开造假,公示制度未能形成社会监督的威慑力。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以往的思维认为“苍蝇”直接危害小,并未引起足够重视,但基层干部是权力的“最后一公里”,数量众多的“苍蝇”是看得见的腐败,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形象。
姜明安认为,“村官”是“苍蝇式腐败”的高危人群,我国应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村民民主自治制度相结合,提高村委会干部素质,并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主动防贪拒腐、符合民心的“村官”,从源头上遏制“苍蝇式腐败”。 据新华社电
典型案例
河南一镇干部家搜出267个存折
全部从“低保户”处收集而来,用于冒领低保金,近日获刑10年
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人员在搜查该县五头镇时任民政所所长张景华家时,竟然发现267个存折。但这些存折没有一个是张景华自己的,都是其从“低保户”、“五保户”群众那里收集而来。利用这些存折,他先后冒领侵占50余万元低保户的“养命钱”。
这一“苍蝇式腐败”案近日宣判。因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张景华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在一次针对职务犯罪的调查中发现:该县五头镇2009年有一笔涉及168户群众、47.17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情况异常。
办案人员说:“看账目,钱都发下去了;再看钱,都进了群众的存折。但实际走访发现,发放的名单中有149户群众一分钱都没领到。”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人员将怀疑目标锁定张景华,竟然从他家里搜出267个存折。这些存折都是被他用来冒领低保金的。
调查发现,张景华利用困难群众存折冒领低保金的手法分为三步:第一步,将账做平。制订一份名单和对应的数额,让民政所王某、王某某、崔某某等工作人员将规定数额打进指定账户;第二步,代领取现。有时是张景华自己,有时是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取现之后现金和存折一并交还给他;最后一步,伪造领款凭证。他让民政所工作人员或其妻子“用十只手指轮流按手印”,冒领款项。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张景华用这一手法曾先后三次贪污:2009年上半年,他将2008年危房改造资金404863元占为己有,未发放到对象手中;2010年6月,将财政下拨的47万多元危房改造资金转入其掌握的群众的存折上,随后将其中的4.16万元取走,并占为己有;2010年下半年,侵占农村困难群体“三项增补资金”,包括农村低保增补资金15.1万元、农村低保价格补贴7.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9.3万元。
办案检察人员发现,有关资金到了五头镇,如何流转、分配、发放,均由张景华一手掌控。作为一名乡镇股级干部,张景华除了担任五头镇原民政所所长一职外,还同时兼着民政所会计、出纳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