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嫖宿幼女罪不废 我就没完(4)
时间:2013-12-17
作者:newsman
来源:北京青年报

  12月16日,上午给本科生讲授完《女性学导论》课程,午餐对付了几口快餐,孙晓梅便打开电脑,为明年的代表建议议案构思。

  “最高法的态度很鲜明,我下一步的‘主攻’目标就是全国人大法工委,争取推动其加快废除360条的步伐”,孙晓梅透露。

  孙晓梅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在做的,就是针对立法部门的顾虑,给出参考意见和对策。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回复称:“我们在研究中感到,简单取消嫖宿幼女罪,恢复到1991年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的,按照强奸罪处理的做法,可能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代表对建议反馈,孙晓梅回应:“希望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同志看看最高法的回复”。

  孙晓梅说,既然立法部门认为,简单取消嫖宿幼女罪,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她计划在明年“两会”前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拿出360条废除后法律上的替代方案,一揽子解决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立法缺失问题。

  有人把孙晓梅的对策,戏称为“见招拆招”。孙晓梅说:“不管别人怎么评论。我的观点就是:‘嫖宿幼女罪’一天不废,我的监督就一刻不止。”

  文/本报记者 张倩

  链接

  习水嫖幼案

  2008年,贵州习水发生几名基层公务员、教师、人大代表嫖宿幼女案件,其中性侵幼女的被告人被以嫖宿幼女罪定罪处罚,判处7至14年有期徒刑不等。

  富源嫖幼案

  2009年,云南曲靖富源县原法院副庭长杨德会,涉嫌强奸和嫖宿幼女被起诉,一审被判无罪,抗诉后改判其犯嫖宿幼女罪,有期徒刑6年。

  略阳嫖幼案

  2011年10月,陕西略阳发生几名基层干部嫖宿一名12岁女童的恶劣案件,案发后被告人被按照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开房案

  2013年5月,海南万宁一校长带6名小学生在宾馆开房过夜,该案被司法机关按强奸罪起诉,并因孙晓梅等干预提级审理,该校长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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