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超生女婴被乡政府强行抱走18年无下落(3)
时间:2013-10-29
作者:newsman
来源:法制晚报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是乡政府指使将孩子抱走送人,可以向检察院举报,并向法院提出起诉。

  刘家提起新的行政诉讼

  2013年10月22日,刘老根的儿子刘领群及案件代理人林峰律师来到安新县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要求明确告知圈头乡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对原告处罚的信息,以及被处罚的女儿送养及收养情况。

  林峰律师认为,本案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仅告知原告到圈头乡政府咨询,完全是推脱法律义务、违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

  10月28日上午,记者从刘领群处获悉,刘家最新提起的行政诉讼已经被移至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其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其中,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管辖安新县第一审行政案件。

  艰难的寻亲路,刘老根一家已经走了将近20个春秋。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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