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制定标准招安山寨
记者了解到,目前,乌市的急救车市场分为三类:一类是各大医院、急救中心自有的急救车;另一类是挂靠在医院的急救车,在各大医院周围招揽业务;第三类则是“山寨120”,没有合法手续。
乌鲁木齐市120急救中心副主任王晓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乌鲁木齐市120网络的急救车目前有28辆。随着乌鲁木齐市医疗水平的提高,外地来乌市就诊的患者越来越多,急救车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多,‘山寨120’也就有了市场。”
王晓静说,120网络的救护车分为普通型和监护型两种,车上配备的急救药品达20多种,配备的通讯设备、医疗设备都有准入制,车辆的价格从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随车医护人员不仅要有执业证,还要有院前急救上岗证。
“然而,‘山寨120’隐患很多,如急救药品配备是否齐全,药品是否过期,氧气瓶内氧气是否充足,医生和护士是否具有资格证等都不在监管范围。如果病人在运送途中发生意外,抢救不及时,后果将不堪设想。”王晓静说。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交警大队解放路中队中队长侯林说:“停靠于人民医院周围的急救车,停放的位置并不违法,车辆上安装的警灯、警报器都有使用证,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也都符合规定。这样的急救车,在医院周围揽客,仅靠交警部门来查,有难度。”
“急救车拉着病人在路上行驶,如果交警上路检查急救车,很多人会认为交警的执法行为缺少人性化。”乌市一名交警向记者感慨道。
“‘山寨120’潜藏多种风险,与其治理整顿,不如招安。”在今年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中国农工民主党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在团体提案中表示。
中国农工民主党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在团体提案中建议,出现“山寨120”是因为社会有需求,可以通过成立营运此类业务的正规公司,并通过制定相关标准,使原本处于地下运营的“山寨120”接受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定期培训、检查、考核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山寨120”的问题。
同时,由公安交通部门牵头,统管办、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协助,对“山寨120”实行统一管理,变无序为有序,使之规范化操作。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古丽燕认为,“山寨120”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方面是有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不高。很多时候都是“山寨120”发生交通事故后才被查出,而我国刑法规定,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营运罪,“山寨120”在违法查处累加的情况下才构成情节严重。一般“山寨120”被抓,最严厉的处罚也不过是不到万元的罚款或拘留。这对于能够从中牟取暴利的“山寨120”车主来说,不足以阻挡其牟利。“山寨120”的监管属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只有相互联动,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