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占湖许可的情况下,我市一企业竟擅自组织人员和工程设备,对汤逊湖进行填占,在湖中填出了一道“大堤”。经市水务执法总队、江夏区水务局勘测确定,填湖土方有78米长,12米宽,合计约填占936平方米。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段长约百米的“大堤”位于江夏区中洲府金龙大道大桥下北侧,该施工现场为金口水厂一期工程中的输配水工程,项目法人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公司。
对湖面进行填占,施工方是为了要在湖底铺设一条直径1.5米、横穿汤逊湖的自来水主管,并借此将金口水厂的自来水输往光谷南和光谷东片区。其原本计划填出一条湖堤来,之后进行深沟作业,将管道埋好后,再将填土挖出,恢复湖面。
江夏区水务执法人员发现了上述填湖行为后,经过调查认定,该项目在未取得占湖许可的情况下,就开始占湖施工,属违法填占湖泊的行为。江夏区水务执法人员根据湖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向施工方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该项目限时整改、恢复原貌。
在市、区水务执法人员的督办下,14日上午,市水务建设工程公司组织3台挖土机、1台推土机、1台拖土车,经过12小时努力,终于在当晚11时将填占汤逊湖土方全部清挖干净,恢复了湖泊原貌。目前江夏区水务局已正式立案,并按照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之中。
市湖泊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填湖案件,在市、区水务执法人员督促下,目前已基本清挖整改到位。市湖泊局已督促江夏区水务局立案查处,下一步市湖泊局将继续跟踪督办江夏区水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违法单位处罚到位。全市将继续对违法填湖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长江日报 张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