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车肇事逃逸,还将肇事嫌疑车隐藏起来并毁灭证据。昨悉,涉嫌交通肇事致人重伤的吕某某被广水警方刑事拘留。
4月29日凌晨4时47分,家住广水市城郊镇的吕某某驾驶红色长安面包车从广水火车站到应山,途经304省道广水碧水龙城路段时,将行人涂某某撞倒后带入车的底部,吕某某三次来回倒车将伤者摆脱后逃离现场。
根据事故现场附近及多个路口电子监控视频证实,红色长安面包车为肇事嫌疑车无疑。进入机动车信息平台查询,该车牌属套牌。警方从多方面查找该车行驶轨迹,多人指证肇事车上的驾驶人就是吕某某。然而,在事实面前吕某某却辩解说:“这台车两个月前就卖了,驾车人不是我。”鉴于案情的复杂,民警对吕某某处以无证驾驶行政拘留。
为了找到肇事车辆获取确凿证据,警方在广水、应山、李店各停车场、汽修厂、背街小巷采取“拉网式”搜查,肇事车毫无踪迹。
警方查询资料得知,15年前吕某某因入室抢窃被判10年,反侦查能力强。针对诸多不利因素,办案民警对其亲属进行反复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其妻子道出了吕某某租房藏车的情况。5月11日,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藏匿点。后在铁的证据面前,吕某某见抵赖毫无意义,终于低头认罪。
(楚天快报 朱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