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先看病后付费”
分享

  海口全市48家公立医疗机构自1日起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患者可凭有效证件享受这一就医方式,而恶意逃费者将列入“黑名单”。

  实行该模式的海口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5家市属公立医院、27家乡镇卫生院及所有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患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证原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住院,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在住院期间,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对部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还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书》。

  为减轻医院运转的资金压力,海口市采取调整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健全诚信保障机制三项措施予以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均设立运行风险资金,分别维持在200万和5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恶意逃费患者住院治疗费用。

  海口市“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支付模式从2014年6月起在全市5家公立医院所有住院病房开展,截至今年5月累计受益人群18500余人,累计垫付住院费用共计9333.15万元。

  正在海口市人民医院就医的李女士称,以往就医要先筹集数千元押金办理相关手续,“现在不用手忙脚乱筹钱,可以看完病再交钱,钱不够还可以申请分期付款。”海口市人民医院医务处干事史方海介绍,该医院已有693个病人签署协议先治疗后付款,医院先后垫付500多万元。

  针对恶意拖欠医疗费用并经医疗机构催促拒不缴费的患者,将核实进入“黑名单”,今后在海口市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再享受该政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补办医疗保险证,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卫生主管部门还将通过法律途径对列入“黑名单”者追缴欠费。

(中国新闻网 王子谦)
【责任编辑:小明】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