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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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我国农业发展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时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

  我国农业部门每年、每季度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超过96%。这表明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衡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主要看三个方面。

  一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判断标准,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已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8000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8000多项,已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许多限量标准比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还要严格。近3年我国大宗农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2014年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6.3%、99.2%、93.6%,保持平稳向好的基本态势。

  二看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并系统推进始于2001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十几年来,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监测、监管、应急、体系、制度等方面,从无到有、由弱到强,解决问题的成效越来越显著,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相比2001年因农药、“瘦肉精”造成急性中毒事件611起,2013年此类中毒事件减至十几起。20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在60%左右,到2014年上升到96%。食品安全状况逐年改善,直接反映在人们健康状况逐年向好、人均寿命明显延长。1949年我国人均寿命35岁,到1976年达到65岁,到2010年延长到73.5岁,而世界人均寿命为67岁。

  三看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发达国家也存在食品安全事件。2009年以来,针对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和突出问题,我国各级农业部门集中力量实施专项整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6年来,全国共查处各类问题17万余起,查处案件6.8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43亿元。人民群众关注的很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聚氰胺连续5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黑窝点”,高毒农药得到较好控制。今年一季度,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七个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3.3万余家,查处问题6400多个,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37起。查处假劣农资1000多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向社会公布13个典型案例。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用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活世界20%的人口,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前提下能基本保障质量安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但必须看到,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依然缺乏足够信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过去,为了保吃饭、保供给,不得不过度开发农业资源,付出了很大的资源环境代价,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不少隐患。近年来,我国农业环境问题突出,农业生态系统退化严重。近10年来,我国湿地面积减少了340万公顷,全国土壤盐质化面积达到1.8亿亩,90%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北方草原平均超载率达36%,每年水土流失损失的耕地在100万亩左右。目前,我国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大大超出国际平均水平,导致土壤残留物超标。

  社会上不时曝光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法商人制造销售假劣农资等问题,表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出现这些问题,从根本上看与我国农业农村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关。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数量庞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目前全国共有2亿多农户,6000多万生猪养殖户,标准化程度低。有农兽药生产企业2400多家,80%以上为小企业;经营单位有60多万家,绝大多数为小规模个体经营。很多农民缺乏科学种养知识,容易出现投入品滥用、乱用问题。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不改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经营方式落后的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就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以社会共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他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又是“管出来”的。近年来,农业部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2014年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确定当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确定今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意见提出,加强产地安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生产行为,推行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和监测评估,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的更高要求。

  应认识到,单靠政府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政府告别单向性、强制性、全能性管理,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进行系统治理,由政府引导,依靠社会各种力量齐抓共管,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社会共治。应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检测能力建设,维护公平的法治秩序,注重发挥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成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及时有效处置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的各类安全事件,严惩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安全事件实行“零容忍”。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平,杜绝见利忘义、自毁长城的失德行为。

(人民日报 佚名)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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