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涉文物犯罪第一案”幕后:利益链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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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来“涉文物犯罪第一案”告破的台前幕后

  近日,在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下,辽宁公安机关会同河北、内蒙古、山西等6省区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行动,一举破获公安部督办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5名,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收缴一大批作案车辆、手机、银行卡。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是建国以来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被盗文物数量最多的案件,追回的被盗文物中,一级文物125件,二级文物86件,三级文物200件,一般文物757件,价值逾5亿元。

  据警方介绍,去年以来,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外连续发生多起盗掘案件,一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积石冢群文物本体和原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和损毁,大量文物被盗,严重扰乱了文物管理秩序。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案件有关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全程指挥案件侦破工作,并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专门派员赴辽宁省朝阳市指导案件调查、取证和侦办工作。辽宁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

 

  随着办案民警和艰苦细致的走访调查,多个活动于辽宁朝阳和周边省市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这些团伙成员组织、分工明确,有的使用专业工具和设备进行踩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有的游走于地下文物市场兜售所盗文物,形成从盗掘到销售的完整“犯罪网络”。

  最终,专案组逐渐锁定了以姚某、冯某、程某等为首的10个盗掘犯罪团伙和175名犯罪嫌疑人,并收集掌握了大量犯罪证据。近日,在公安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辽宁公安机关会同6省区公安机关,出动1000余名警力,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成功打掉这些流窜多地、疯狂作案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团伙,追回了以“玉猪龙”为代表的一大批国家珍贵文物,打击了盗掘文物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地保护了国家文物安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盗掘文物犯罪日趋专业化、隐蔽化,作案手段和所用工具不断升级,给文物保护和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公安机关将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对盗掘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遏制各类文物犯罪活动。同时,将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文物保护和巡防机制,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日前,公安部对外宣布,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历时9个月,成功侦破建国以来最大的涉文物犯罪案件。这起代号为“11·26”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2015年1号案。

  根据警方通报,这是一起建国以来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被盗文物数量最多的案件。

  追缴的文物,以距今5000至5500年前的红山文化文物最为珍贵。追回并已经鉴定的涉案文物,经专家估算,市场拍卖价值达人民币逾5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文物盗窃案件高发,但是破获的案件不多。”5月28日,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于今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物盗窃有几个特点,盗窃者需要有一定的专门知识,对文物的价值具有辨别能力;具备专门工具设备;有专门的销赃网络,形成一个从盗到贩卖、到走私的完整链条。文保单位监守自盗或与社会上里应外合,已成犯罪的主要手段。”于今认为。

  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屡禁不止、屡查不改、愈演愈烈,保护并传承历史文化遗存,是政府部门和城市管理者的首要之责,更是城市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积极因素。

  文物盗贼盯上“片子”,携高科技探测设备作案

  辽宁省朝阳市位于辽宁省西部三省交界处,南临河北省,北接内蒙古自治区,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其中,朝阳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中华5000年文明史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被考古界称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于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第十六地点的发掘入选“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12年,第三次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现正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以来,随着举世震惊的红山文化及其出土文物引起的轰动效应,内蒙古、河北等省区的一些觊觎地下宝藏的不法分子,在辽西、内蒙古东部等区域频繁活动,并将“黑手”伸向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国家大遗址。

  这些不法之徒,主动获取在红山文化保护范围建控地带以外,包括朝阳市的凌源、喀左、建平以及外阜7省区、10个市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群被盗掘的相关信息。

  2014年开始,牛河梁来了不少操着外地口音的人。有的自称是收藏家、“文玩家”和学者,有的询问农产品价格,有的则成天泡在村里打牌赌博……这些人身份虽异,但都在有意无意间,打听有没有“片子”。

  所谓“片子”,就是指农民耕地时,挖出来的破碎陶片。

  特别是2014年6月22日以来,朝阳市警方相继发现,牛河梁遗址保护区外围边缘被盗挖及第6号、12号地点出现探挖痕迹,盗掘行为有侵害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迹象,将对红山文化遗址产生较大的破坏性,这引起朝阳市警方的注意,随即成立专案组并开始布控侦查。

  2014年7月下甸,专案组终于发现了一个活动于朝阳市和周边省市的盗掘古墓犯罪团伙的线索。线索反映:“这个团伙成员组织分工明确,有使用专业工具和专用通讯设备进行踩点、盗掘的,有活动隐密、游走于各地地下文物市场兜售文物的,形成了完整的非法文物交易链条。”

  专案组成员乔装打扮成各色人物,周旋于这个犯罪团伙成员经常出没的村落和场所,终于将以姚某、冯某等为首的以盗掘红山古文化遗址为目标的9个盗掘团伙、80余名涉案人员逐一纳入视线。

  办案人员还掌握:个别团伙使用“三维立体成像探测仪”等先进设备进行盗前探测,作案手段呈职业化、智能化、团伙化、暴力化的倾向,甚至还直接携带盗掘文物,请著名文物专家进行鉴定。其成员秘密非法交易频繁,手中存有大量盗掘文物。

  2014年11月26日,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立为全省公安展开侦查,代号“11·26”。随后,公安部将此案立为公安部督办2015年1号案件,案件随之进入收网阶段。

  触目惊心的利益链:销赃一件“玉猪龙”获利320万元

  2014年12月7日凌晨5时,公安部督办“11·26”大案第一次集中抓捕行动在辽宁、内蒙古、山西、黑龙江、河北等6省区同步展开。78个抓捕小组“直扑”抓捕目标。

  抓捕行动历时6小时,出动警力785名,姚玉辉、冯杰等7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2015年1月29日,专案组组织第二次集中抓捕行动,29名犯罪嫌疑人被收入网中。

  该案的10个犯罪团伙分别以姚玉忠、冯杰、王子朋、马波、司玉民、刘大军、程旭明、霍春丰、王井山为核心,从事非法盗掘活动。

  针对“1号人物”姚玉忠团伙,警方现已抓获主要团伙成员 28人,以姚玉忠为核心。在2009年以前,其对内蒙古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实施盗掘多年后,开始盘踞在朝阳市周边,并在朝阳与河北省、内蒙古相邻地带,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

  从2012年开始,这一团伙实质性地盗掘活动逐步增多,并逐渐向国家大遗址靠近。团伙中的骨干成员董财、黄明堂等人在追随姚玉忠的同时,作案目标逐渐延伸到牛河梁区域边缘。

  该团伙目前已经被核实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22起,涉及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古文化遗址1处。

  现年40岁的团伙成员邓茂(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技工),利用职务便利,把考古发掘中发现的一件“玉猪龙”据为己有,藏匿一段时间后,通过刘海文(赤峰市公职人员)王勇、颜祥富等人卖出,获赃款320万元。

  目前,专案组仅在该团伙处,就追缴各类文物263件,其中一级文物64件,二级文物33件,三级文物78件,一般文物88件。

  针对“2号人物”冯杰团伙,警方现已抓获主要团伙成员6人,以凌源人冯杰为核心,骨干成员包括姚玉飞(姚玉忠的弟弟)以及韩光远、王晓东等。其成员固定、分赃平均、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较强。

  作案时,冯杰等人以红山文化遗址资料为参考,选择作案目标较为准确,能短期内“变现获利”。警方现已认定该团伙盗掘涉及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古文化遗址2处、古墓葬2处。2013年8~10月间,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小河湾红山文化遗址分别盗掘的一件“丫”形玉器,销赃获利72万,盗掘的一件方形玉壁,销赃获利 60万元。

  目前,专案组在该团伙追缴各类文物109件,其中一级文物18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19件,一般文物66件。

  针对“3号人物”王子朋团伙,警方现已抓获团伙成员13人。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子朋与姚玉忠往来密切,经常向姚玉忠请教盗墓经验,姚玉忠也多次到现场“指导把脉”,盗掘获取文物级别较高,倒卖文物非法利益链条与姚玉忠多有交集。

  据办案民警介绍,王子朋在团伙中“独断专行”、“生活挥霍”,多年来依靠盗掘倒卖文物获利谋生,其核心成员为自己妻子、姘妇和同族亲属,组织结构严密。

  专案组在王子朋处扣押文物90件,其中一级文物15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9件,一般文物60件。

  该案的10个犯罪团伙之间,部分会沟通非法信息,传授作案伎俩,逐渐向职业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犯罪手段从向当地农民打听小道消息、看风水星象、逐渐向通过互联网搜索目标、使用“三维立体成像仪”、“金属探测仪”发展。犯罪足迹遍布辽宁、内蒙古、黑龙江、河北、河南、陕西、山西等7省区10个市。

  “团伙成员在盗掘地下文物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非法文物交易网络,李春宝、高万英,李海龙等拥有‘文物收藏证’。经营文物店铺的出土文物贩子,也把目光瞄向涉案文物,给盗掘团伙掌眼把脉,坐地收赃,逐渐形成非法文物交易链条。”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说。

  朝阳市公安如何抓到“文物大盗”?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案件的不断发生,公安部督办2015年1号案件,办案追缴文物的艰辛……让朝阳警方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和责任。

  朝阳市文物遗存丰富,已公布的古文化遗存、古墓葬等不可称动文物达6213处,占辽宁省文物遗迹1/4。“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文化遗存,给朝阳人民带来了无限的荣耀,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朝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超感慨道。

  李超说,在涉文物犯罪案件侦办过程中,普遍存在无人报案、线索难觅、盗墓分子四处流窜难以抓捕,团伙聚散无常,“抓现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等实际困难,致使过去打击效果一直不明显。

  为此,朝阳市公安局根据文物盗掘犯罪的特点,主动作为,形成了一套针对文物盗掘犯罪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

  首先是由单纯打击到打防结合,实现执法管理的“双剑合壁”。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盗墓作案场所多分布于人烟稀少的田野地区,文物盗掘很难被人发现,且很少有人主动报案,传统的公安力量难以对文物盗掘犯罪进行有效打击。

  为此,2012年7月,朝阳公安分局成立文物保卫分局,有属地管理权力,可以主动对辖区进行巡逻、找线索,这为成功破获“11·26”案提供了体制基础。有了属地管理权,文物保护分局的民警们主动出击,可以深入一道道山梁上,追寻着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这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有人报案才出警”的被动局面。

  同时,朝阳文物保护分局强化了防范体系,对野外无法实施人员看护的遗址点,通过采取安装远程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防范力量,确保国家遗址区每一处文物古迹都得到有效保护。并且,朝阳警方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对基层政府的考核指标,建立涉案文物跟踪问责制。

  在实际操作中,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形成长期有效的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隐藏深、危害大、影响恶劣的盗掘古墓葬和古文化遗址犯罪团伙,打击贩卖出土文物、走私文物的违法行为,对文物违法犯罪形成足够威慑力。

  为了定位到被高科技“武装”起来的文物大盗,朝阳警方还利用科技手段,将从盗掘现场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的DNA入库进行比对,迅速找出了有前科的作案人员,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在锁定了嫌疑人后,侦查人员利用科技手段对其进行追踪,实现了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的位置锁定,时刻掌握犯罪分子的动向。

  先进的科技侦查手段,帮助侦查人员在第一时间就可以了解到犯罪分子盗墓、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计划,实现了犯罪嫌疑人24小时“找得到”。

  “这次追缴的文物,以红山时代的玉器、陶器,辽代的陶器及金元时期的铁器、金银器最为珍贵。”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辽宁管理处处长张桂莲说,“很多文物是首次发现,填补了考古发现的空白。”

  在朝阳警方破获的这起震惊全国的涉文物犯罪案件中,追缴的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数量以及文物总数均超过建国以来辽宁地区追缴文物数量的总和。在追回的珍贵文物中,有红山文化的典型器物——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双联壁以及兽面纹丫形器、玉龟、玉镯等玉器和陶器。其中,上百件红山文化玉器其精美程度和玉料选用,填补了红山文化发掘出土文物种类、资料的多项空白。

  这两天一直在关注“11·26”大案的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于今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呼吁,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

(中新网 何春中)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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