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西南大学法学硕士肖振东遇到这样一件奇事儿。在今年的广东省中山市的公务员考试中,肖振东笔试、面试都拿了第一。通知他体检时,小肖认为自己这工作已经十拿九稳。没想到,偶然的身份证丢失,让他的公务员梦一夜破碎。
|
据说小肖为了参加体检准备了个人的护照、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学籍证、学生证。这么一长串身份证明证件,就是不能证明肖振东是肖振东。他也因此错失了体检机会,甚至连复检都没被允许。
根据肖振东的描述,他在本月20号不慎丢了身份证,随后立即致电中山人社局咨询,这种情况应该拿什么证件自证身份。当时,对方的回应是“看公告”。
肖振东:给我的答复就是自己看公告,因为我自己也不确定需要哪些东西,所以就以自己正常的认知准备一些证明材料。我让同学帮忙在重庆开临时身份证,但是当地警方说没有办法这么快开出来,只能开具一个居民户口信息证明,各种信息包括照片都是完整的。另一方面,我让父亲在江西老家,把我集体户口的户籍卡拿来。我自己在广州机场开了一个临时身份证明,还有护照。一共有四个证明材料。
准备了四个身份证明材料,小肖仍不放心。体检当天一大早他就到达了指定地点,但是担心的事情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肖振东:我跟他说了一下我的情况,想把我准备证件给他们看。他们问我有没有临时身份证,后来我就等,一直到所有其他同学都进场之后,才有工作人员仔细看我的其他证件,他们还是拿出公务员的招考公告说只承认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最后还是没有让我进入体检的抽签现场。
即便没有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护照等一系列的证件不也能证明肖振东的身份吗?
对此,中山市人社局的解释是“居民户口本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
肖振东的说法,也得到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面回应,对方表示“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居民身份证明,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身份证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此外,小肖在机场开具的临时身份证只能用作乘机使用。因此该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体检。作为执行部门,为确保每一位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章办事”。对于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决定,小肖表示理解,但对于规定本身,他则相当不解:
肖振东:自己之前的努力因为这种意外而白费,心里肯定不舒服。工作人员的确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但我觉得,规定本身存在很大问题。有明确规定,临时身份证在受理之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开出属于正常时间,我在一天之内开不出也属于正常,我也没有办法。
按照常理,肖振东所提供的四项身份证明足以自证本人既本人,但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并非证明“肖振东是肖振东”而就是他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有既可以进去体检,没有便丧失资格,这就是与“正常认知”完全不同的“照章办事”的逻辑世界。如今,肖振东依然希望事情能圆满解决,圆自己的公务员梦,记者问他那如果你真成了公务员面对这种“照章办事”你要怎么做呢?
肖振东:我觉得这个工作还是挺好,虽然一些规定的确会限制你,但是你也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做好自己。
的确,不管规定是否尽善尽美,照章办事都是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平。然而面对特殊情况,是否可以灵活应对呢?比如,参考其他证件,暂时保留考生资格,待临时身份证办好之后延期体检。这样,既不违反规定,又让依法行政充满了人情味。
(中国广播网 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