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15日晚公布了经院主席团审定的521名201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布的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身份认定规则(试行)》和《致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一封信》。
名单详细列举了有效候选人的姓名、年龄、专业、工作单位和提名渠道。有效候选人大多数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少部分来自企业和军队等。提名渠道分别是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提名。
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等人事管理制度,中国工程院制定了院士候选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身份认定规则。
规则分别列举了对公务员身份的认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认定和军队系统行政干部的认定。规则指出,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应认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各级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登记的为准。军队系统行政干部的认定参照以上规则执行。
在《致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一封信》中,中国工程院强调,各位院士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遵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有关增选工作行为规范的规定,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助选”和“拉票”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的决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中国工程院2014年对章程进行了修订。院士增选每两年一次,本次增选是章程修订后的首次增选。
(新华网 余晓洁 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