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我市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个人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方可报考。5月8日前,考生未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据了解,2015年适用我市有关考生的专项计划有两个:地方专项计划,是指我省部分省属高校(一、二本院校)拿出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全省范围内农村中学(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就读和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是指教育部直属一本高校拿出部分招生计划,采取院校自主考核办法,用于招收全省范围内农村中学(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就读的农村户籍考生。
具有我市连续3年农村户籍,且具有我市农村中学 (包括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广水市实验高级中学、广水市第二高级中学、广水市第四高级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农村户籍。此类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参与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同时也可以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经高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与高校专项计划录取。
此外,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 “飞翔计划”录取的我市农村户籍考生 (主要是随州一中、随州二中、广水一中等3所省级示范高中),且考生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农村户籍,此类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参与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
市招考办要求,各县市区招考办及相关中学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申报,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并及时申报;将严格资格审查,实行部门复核和责任追究制,严防弄虚作假;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全面公示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随州日报 陈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