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温州客商叶先生开着在随州某公司订购的新车愉快地踏上了归途。临走前,向工商部门表示感谢。
“我要求退车!”4月14日下午刚上班,温州客商叶先生焦急地来到随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投诉随州某改装汽车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的平板运输车存在问题,要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
经了解,原来是今年3月21日,叶先生在随州市某改装汽车公司订购了一辆平板运输车。4月12日,在平板运输车交验时,叶先生发现该车整备质量偏轻,要求退车并返还定金,遭到改装汽车公司拒绝。4月14日,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工作人员与叶先生一起,来到这家公司,听取了双方意见。叶先生认为该车整备质量偏轻,是偷工减料所致,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并可能导致无法在当地车管所上牌。改装汽车公司则认为是严格按照公告的技术参数生产改装该车,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改装汽车整备质量存在一个误差,该车整备质量在误差以内,出厂也经过公司的质量检验并发放了车辆合格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
工商部门依据《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经反复协调,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叶先生同意不退车,与改装汽车公司又签定了补充合同:叶先生验车后将购车款一次性付清;如果由于整车质量因素导致在当地上不了牌照,由改装汽车公司双倍偿还定金并退车。一场僵持了几天的改装汽车销售纠纷,就这样得以妥善解决。
(楚天快报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