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居民电价“月阶梯”改“年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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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随州市供电公司了解到,我市居民阶梯电价自2015年4月1日抄见电量起实行年阶梯政策,即全年电量统一计算,年内电量可以结转调剂使用。

  据介绍,全年阶梯各档电量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0至2160千瓦时(即180度/月),第二档2161至4800千瓦时 (即400度/月),第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执行年阶梯后,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次序对应相关电价算电费。随州市居民第一档基础电价为0.57元/千瓦时(农村为0.55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价是在基础电价上加0.05元,第三档电价是在基础电价上加0.30元。对于用电量较多的客户,也许在使用完一档、二档电量额度后,年底月份电量就只是三档的高电价了。

  此次调整,对于新装、改类、过户等客户的非整年周期内各档电量额度按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整月计算。用户发生换表业务时,因用电主体无变化,所以对电量额度无影响。

  供电公司特别提醒广大租户,年底租房,电价可能会高一些。阶梯电价是按“户”执行,且电量电费计算是先低档低价,后高档高价,若当年中途承租人发生变化,前面的房东或租户可能已经用完低档电量,后面承租的用户将有可能只能使用高价电量。建议租户在租房时充分了解所租赁住房前期用电情况,与房东协商好租房的用电费用。


(随州日报 王松)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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