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日前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市级生态镇和生态村的决定》,授予广水市郝店镇及随县安居镇张家畈村等3个乡镇、84个村 “市级生态镇”和“市级生态村”称号。
2014年,全市各地积极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大批镇、村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经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和各级环保部门考核、审查和验收,全市又有3个乡镇、84个村达到 “市级生态镇”和“市级生态村”考核指标要求。今年初,我市有3个镇、34个村被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2014年度省级生态镇、省级生态村称号。
创建生态镇、生态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2014年11月27日,省人大批准实施《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根据实施计划,我市必须在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辖区内80%的县(区)要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区)标准、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目前,我市已先后成功创建生态镇12个、生态村224个,其中,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镇1个(长岗镇)、省级生态镇6个、省级生态村43个。
(随州日报 王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