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起因空调自燃起火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在随州广水工商执法人员耐心的调解下,成功为消费者王先生索赔2万元和一台同款新空调。
广水街道办事处王先生于去年4月份在当地某品牌空调经销店购买了一台壁挂式空调,安装在其经营的某养生会所店里,在此期间,空调运转一直很正常。意想不到的是,这台一直运转正常的空调,今年3月6日夜11时45分竟发生自燃,并烧坏了房间内的门窗、床铺、沙发等物品,损失达3万余元。
次日,王先生决定向商家讨个说法,可商家以空调是品牌空调、消费者无法拿出火灾是由空调引起的证据为由拒绝赔偿。期间双方反复协商无果。
无奈之下,王先生拨打当地工商所电话投诉求助。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对空调经销门店进行调查,经多次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经销商为消费者无偿安装同款新空调一台,另外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万元。
(随州日报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