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都区工商局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案,个体户李某因在互联网上冒用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被处罚1万元。
3月2日,曾都区工商人员发现辖区某机械模具厂在网上宣称“公司于2000年成立,专业研发各种高难度、高效率、高精度注塑模具,获多项国际模具结构专利……”这与该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符,遂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该机械模具厂位于曾都区南郊瓜园村,2010年10月29日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负责人为李某,名称为“随州市曾都区某机械模具厂”,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模具新产品开发、模具制造销售”。为扩大该厂知名度,便于对外营销产品,2012年6月起,该厂负责人李某便在网站上作出以上宣传。
经查,李某的行动构成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作出1万元罚款决定。
(随州日报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