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日前组织机关干警集中收看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市中级法院院长董伟威就全市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提出,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表现为:“三有”,有信仰、有追求、有激情;“三善”,善学习、善思考、善总结;“三敢”,敢创新、敢探索、敢担当;“三讲”,讲感情、讲方法、讲实效。邹碧华同志走在了司法改革的最前沿,被誉为司法征途上的 “燃灯者”,彰显出平凡中的伟大,体现了偶然中的必然。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紧密联系实际,深化学习内容,传承邹碧华精神,努力做好新时期法院各项工作。
(随州日报 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