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山西省纪委作为该省煤官贪腐“样本”的主角是,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
1953年出生的刘仁生,曾任潞安矿务局水泥厂厂长、机修厂厂长、运销处处长、潞安矿务局副局长、潞安矿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此外,刘仁生还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
刘仁生用26年的时间成为了一名山西副厅级领导干部,因其严重违纪违法,2013年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人未上诉。
刘仁生作为一个山西大型国有煤炭企业领导干部,其贪污腐败行为,被民间讽刺为“三多”的贪腐官员:钱多、房多、受贿方式多。
经相关部门调查,刘仁生仅受贿一项就达4600余万元人民币,仅北京一地他名下就有4套房,其犯罪几乎涵盖了现有中国刑法中大部分受贿形式。
此外,刘仁生的妻子、儿子等家庭成员大多涉案,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为贪腐而遭毁灭。
山西省纪委称,刘仁生直到案发才深有感触,“我自知数额巨大,罪不可赦,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刘仁生在忏悔书上写道,“走到今天,主要是自己贪念占了上风。自己回过头来都十分羞愧,不相信是自己做的事,认为是一场噩梦。”
2014年,山西是中国反腐风暴强区,中国“老虎”落马最多之地,有媒体梳理称,山西落马官员多数“倒在煤上”。
2014年9月,山西迎来了新的反腐主帅——中央纪委唯一的女性常委黄晓薇“空降”任山西省纪委书记,山西的反腐由“高空轰炸”转入“地面作战”,反腐工作纵向深入。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