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建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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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将建违法案件曝光谴责制度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上午发布

  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对外发布《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将推行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同时,全国总工会集中公布了2014年10起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包括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非法使用童工、讨薪农民工被殴打、辞退怀孕女工等。

  我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到今年已经实施20周年。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介绍,2013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1.9万件,责令用人单位为471.2万人次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5亿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3543户。

    “目前对于劳动违法案件存在监督不完善,处罚不直接,不积极等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全国总工会下一步将下发进一步加强对劳动执法监督意见,要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

  负责人表示,全国工会要推行“两书制度”。该制度即指工会一旦发现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工会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意见书,向用人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企业按规定工作日内不按照意见书进行协调处理,工会将按照程序发出“建议书”,提请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依法查处。

  同时,全国总工会将建议人民法院设立劳动法庭,完善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加快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

  2014年度劳动违法典型案件

  1 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

  河南籍应届女大学生郭某在应聘新东方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烹饪学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2014年7月8日,郭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月12日,法院根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认定烹饪学校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应向郭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 深圳两公司非法使用童工

  2013年底,深圳市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林克电子有限公司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媒体举报。2014年1月,深圳市宝安区人社部门对两公司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分别对两公司处以1万和3.5万元的行政罚款。

  3 安徽一公司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安徽青山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日与胡某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每月向胡某支付工资2500元,但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胡某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于2014年6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理裁定,公司应支付胡某双倍工资,另向胡某支付21774元。

  4 四川一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不平等承诺书

  2013年12月,遂宁四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自愿放弃星期天、节假日(春节除外)等。当地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后,向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在一周内进行了整改。

  5 福建一公司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福建畅丰车桥制造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与陈昌力建立劳动关系,安排陈从事装卸工作,实行计件工资。从2013年3月起,因生产任务减少,公司只给陈安排少量工作,但仍按原计件标准发放工资,致使其月工资始终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法院判决公司向陈支付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

  6 陕西省宜君县讨薪农民工被殴打

  2014年11月,陕西长生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施工的工程队因拖欠100余名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了争议。11月7日在工资发放现场,长生建筑劳务公司宜君西园小区项目部负责人许磊授意司机胡某,纠集3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对准备领取工资的20多名农民工进行棍棒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15日,许磊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18日,铜川市、宜君县相关部门及工程承建单位向农民工足额发放欠薪232万元,并为受伤农民工垫付了医药费。

  7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台资企业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对涉嫌犯罪的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等18名责任人已送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8 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怀孕女工

  2012年初,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聘用周女士担任公司行政秘书。2014年周女士怀孕后,公司以企业效益不好、歇业整顿为由,告知周女士暂时回家休息,等待复工通知。与周女士同时离开公司等待复工的,还有另外两名怀孕女工。此后,公司并未通知三名怀孕女工复工,却要求她们递交辞职报告,否则将把她们安排到体力劳动繁重的一线生产岗位。劳动监察部门先后向企业下大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企业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目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 黑龙江哈尔滨百事可乐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

  2014年12月1日,哈尔滨百事可乐有限公司下调员工采暖费发放标准,引发员工不满。12月3日,公司工会主席向康控东北区总部反映员工意见。12月5日,康控东北区总部向哈尔滨百事可乐公司工会主席下发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12月8日,该工会主席向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投诉。随后,哈尔滨市总工会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经与哈尔滨百事可乐公司交涉,该公司承认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当,并撤销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10 广东东莞裕元鞋厂少缴社会保险费

  2014年3月,广东东莞裕元鞋厂部分工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时发现,厂方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比例明显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导致社保待遇大幅缩水。4月5日,数千名工人聚集抗议。4月14日,厂方回应提出提高社保缴费率,但未提及补缴和提高缴费基数,引发万人停工。4月21日,厂方提出新方案,承诺补缴社保费,并每人每月发放补贴230元。同日,广东省市镇三级工会组成联合组进驻厂内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

(中新网 琦琦)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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