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闻监督应该客观、真实、平衡,并且有利于司法公正,这是新闻人的职业良知和社会责任的体现。请问如何做到这一点?
卓泽渊:首先,让媒体来自律。媒体不是记者的媒体,尤其不是某个记者的媒体,记者写的稿子代表媒体的立场和声音。因此,媒体内部要有健全的审稿、签发程序,这个程序就是自律。此外,媒体出于塑造自身社会形象、社会声望、社会评价的目的,也应加强自律。
第二,让市场来选择。如果一家媒体老说假话,老做虚假报道,它所发出一个个新闻老被其他媒体修正,那么它在未来的市场中还有点击量、收视量、订阅量吗?公众还会相信它吗?没有了消费者,媒体将很难在市场上立足。因此,要借助市场的力量,让新闻的真善美战胜假恶丑,凝聚新闻正能量。
第三,让诉讼来约束。不管媒体是帮原告说话还是帮被告说话,虚假的新闻和不良的新闻,都有受害者。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受害了,向法院控告,法院就要受理。凡是利用新闻来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侵权的案件,法院都应公正裁判,让违法的新闻报道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记者:新闻监督的聚焦效应和放大效应,难免会对司法造成冲击。如何对待新闻监督带来的这种影响呢?
卓泽渊:司法不能是一棵草,风一吹来两边倒。司法应该如山,任凭狂风暴雨,我自岿然不动。但是,没有法官如山,哪来司法如山?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院应不受干扰,必须排除来自法院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干扰。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何谈裁判者的坚定性、自主性、公正性呢?
新闻监督会干扰公正司法吗?我认为不会。我没有看到哪一个新闻监督直接干扰了公正司法。准确地说,所有的干扰,都是新闻透过权力,让权力作用于司法,才使司法失去了坚定性、自主性、公正性。正是有权力主宰司法的人经不起新闻报道的动摇,而动用权力影响了司法,才对正常司法造成了干扰。
所以,不要怕新闻监督,只要有坚定如山的司法,有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司法,就能无所畏惧。
(中新网 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