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案将出台,科技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读——
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
●改革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
●负责科研项目具体管理的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并接受监督、审核和评估
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即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
科技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方案》的内容、实施意义和进度安排等,进行了解读。
科技计划整合成5类,解决科技资源“碎片化”,更加聚焦国家目标
科技计划是国家引领和指导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国家意志、政策取向、战略布局和发展重点,对全社会的科研活动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目前的科技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先后设立的,解了燃眉之急,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但不同计划之间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科研经费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引发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
他认为,科技计划体系的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资源“碎片化”和取向聚焦国家战略目标不够两方面。这也反映我国当前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不适应。
据介绍,《方案》将优化整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形成高效运转的治理体系。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
不同科技计划将有明确的分工,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张晓原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是《方案》的亮点和重大改革举措。
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边界日趋模糊,成果转化更加迅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是为适应这一新形势而部署的。根据《方案》,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整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现有的竞争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认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了各类计划的边界,解决了重复交叉、定位不清的问题,打破多头管理、科研人员四处跑项目的局面。同时,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方案,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整合,激活了存量,使有限的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更加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突破制约发展“卡脖子”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张晓原说,体制机制障碍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中央把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列为当前着力推进的改革任务,就是要以科技计划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
政府抓战略、规划、政策和监督,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
按照《方案》的总体目标,本次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
为此,《方案》提出推进优化整合的五个原则,即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中,《方案》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不再管理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分配,重点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监督。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
张晓原说,政府不直接管理项目,是我国科技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挑战。
赵路说,政府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将重点放在规划、布局、管理监督上,不仅有利于杜绝“跑部拿钱”的现象,还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好的服务。他说,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是国际上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专业机构的设置又有多种模式,有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还有委托社会化的非营利机构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当前,主要依托现有具备科研管理专长的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将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中新网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