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抓改革、反腐败、促监管、保安全”主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主动适应新常态,跟进新形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并就此作了初步的探索实践。
抓法制建设,亮出“依法治局、阳光监管”旗帜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监管工作。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工夫,先后制订并出台了《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局认真践行民主集中制的决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好规矩,划出红线,让制度规范贯穿到每个监管环节、体现到每个监管要素、落实到每个监管人员。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学会用法言法语讲话,学会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做学法、懂法、守法、执法、护法的行家里手,始终自觉地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纳入法治的轨道。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治本的一个重要环节。提升业务水平,着力锻造“绿色队伍”。在“依法治局,阳光监管”的工作方针指引下,以锻造“绿色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力争干部职工廉政行政、依法办案“零违纪”,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监管干部清正履职安全。
抓民主集中,推行监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每一个重大事项,都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都认真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完善内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测评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事项的风险等级,对存在高风险的,区别情况作出不予实施的决策,或者在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
实行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对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调查、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抓结构优化,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在“依法治局,阳光监管”理念下,把“落实‘三个转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驱动‘三驾马车’(行政许可、行政督查、行政处罚)、构建‘三维监管’(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民主监管)”作为制定政策、依法运作的基石,坚持凝聚群众力量抓安全,站在群众立场保安全,使“密切联系群众”化虚为实,成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全系统的自觉行动。
落实 “四全”管理目标,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全市域”、“全流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管。在转方式上突出做到抓大放小,抓点带面,抓案促治。在转作风变上突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强化稽查办案。食品稽查局和药品稽查局分设,形成了“批、管、查”三权分离的制衡机制;通过机关科室职能归位,聚集行政处罚职能归食品和药品稽查局,悉心铸造两柄“杀手锏”。
抓阳光监管,构建权力 “再监督”机制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监管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作。
实施阳光审批。通过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日常宣传等方式公开行政审批业务内容和承诺事项,重点对职权目录、审批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监督机制,对每一个岗位和工作环节都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图,依照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实行“阳光监管”,接受公众监督。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信息公示平台。在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监管信息公示牌,全面公开上一年度诚信评定结果,发布重要岗位人员、药品经营承诺、监督检查及奖惩情况、举报方式等信息,加强全社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的透明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完善监管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 “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提高监管效率。通过简报、便民小册子等方式,将日常监管信息向公众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监管执法环境,促进和谐监管。抓热点难点,关注民生。突出监管动态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我们在做什么。突出对社会有重大影响事项情况的公开,消除公众恐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按照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制理念,依法公开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实现 “阳光执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实施阳光办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案件,严格执行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处罚案件办理 “主承办人员”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行政处罚回访和监管相对人约谈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内部执法检查和走访,更好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随州日报 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