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患脑动脉瘤上半年住院花了14.8万元,手术新农合报销了3.3万元,这次又领到4.3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金,国家新农合的政策真是好啊!”近日,曾都区东城办事处水河村参合患者高兴地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曾都区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大病保险是新农合附带的一项医疗保险,在区财政局、区合管办、中华联合财保公司的通力配合下,2014年曾都新农合按照人均25元标准足额计提资金上缴到市财政局大病保险专户,确保了曾都参合患者的大病保险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对参合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报销后,其自付累计的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的按照比例给予大病保险赔付。个人自负合规费用8000元以上至3万(含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封顶线30万元。至目前,该区共有801位参合患者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320.2万元。
(随州日报 刘诗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