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受审的刘志刚
情人节当天,鄂州妇女吕菊仙和丈夫刘志刚团聚,却被丈夫所害。昨日(20日),刘志刚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令人唏嘘的是,丈夫行凶竟然是因向妻子要求同房被拒。在将妻子掐死后,丈夫试图焚尸,未果,又将妻子的尸体抛入长江……要求同房被拒杀妻抛尸
刘志刚今年42岁,是鄂州程潮铁矿的工人。2008年,他和吕菊仙认识并很快结婚。在此之前,两人都有过婚姻,各自育有孩子。结婚两年后,吕菊仙因为要照看上高中的儿子,和丈夫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今年2月14日,正值情节人,刘志刚向妻子发了一条祝福节日快乐的短信。
当日下午5时许,吕菊仙来到了刘志刚位于泽林镇程潮工人村的租住处。当晚7时许,刘提出与妻子亲热,吕菊仙以身体不适为由推托,刘便用手掐住妻子的脖子,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刘的举动引起了妻子的不满,责问刘是不是想要掐死她。双方为此发生口角。
在争吵过程中,吕菊仙说要将刘志刚掐她脖子的事告诉自己的儿子。听罢,刘不顾吕菊仙的反抗,骑在吕菊仙的身上,双手紧紧掐住她的脖子,直至其死亡。
刘志刚呆坐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将妻子的尸体拖至卫生间,用衣物引火焚烧。因烟雾太大,怕事情败露,刘志刚将妻子的尸体装进纸箱。次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刘将装有妻子尸体的纸箱搬到摩托车上,运到鄂黄长江大桥中段,将妻子的尸体抛入长江。死者家属放弃部分索赔要求判处极刑
刘志刚骑摩托车抛尸过程,被沿途多个摄像头拍下。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播放了部分视频片段。在抛尸后,刘志刚回到家里,将留有妻子呕吐物和血迹的床单进行清洗,并打扫了卫生间。
案发8天后,吕菊仙的儿子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称母亲失踪。警方经过多日侦查,发现刘有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2月26日,刘志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经过59天的打捞,吕菊仙的尸体在长江杨叶段被打捞出来。此时,尸体已高度腐烂。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吕菊仙符合机械性窒息(如扼颈)而致死亡,其生前体表遭受一定程度的机械性外力损伤。
在受审时,刘志刚对杀妻的行为连声表示后悔,其辩护律师称刘志刚属于过失杀人,事后具有自首情节,并且愿意给予死者家属经济赔偿,请求轻判。但死者家属除提出丧葬费、尸体打捞费等赔偿要求外,拒绝接受其他经济赔偿,并要求法院判处刘志刚极刑。
公诉方认为,刘志刚非法剥夺吕菊仙的生命,致其当场死亡,后又焚尸灭迹,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性质极其严重,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期宣判。
(荆楚网-楚天时报 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