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医院产下一死婴,丈夫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未成,丈夫冲到医院办公区狂砸物品。近日,长乐法院一审判处丈夫黄某元等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28日,长乐男子黄某元之妻在长乐市医院产下一死婴。次日,黄某元与父亲黄某国、姑丈黄某辉等人到医院进行交涉。因协商未成,经黄某国提议,黄某国、黄某元等人将医院门诊部五楼会议室内的会议桌、电脑桌、木椅、塑料靠背椅、塑钢推拉窗玻璃砸毁。接着,黄某辉又纠集黄某国、黄某元等多人至该院住院部二楼护理站,将办公桌、靠背椅、电脑键盘、玻璃、报架砸毁。经鉴定,财物损失达11000多元。
案发后,上述三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医院损失11000元。
近日,长乐法院对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国、黄某元、黄某辉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 通讯员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