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高峰时段,轻轨一号线因故障出现停车时间延长等非正常运行情况,致使成千上万上班族迟到。不少乘客呼吁地铁方面能够出具故障证明,以便与单位进行解释。还有一部分乘客则表示,单位只看重结果,不管迟到原因如何,都要扣钱。律师称,迟到扣款,缺少法律依据。
轻轨故障致上班族迟到
昨天上午8点40分以后,本报新闻热线陆续接到市民来电:轻轨又出故障了,停着不走,刚一走又停了。上午9点左右,记者在大智路、宗关、硚口路等站点发现,要进站前往东吴大道方向的乘客都被拒之门外,不允许进站。
市民柳先生是武汉某商业集团的建造师。早上7点半,他在轻轨徐州新村站上车,准备到古田二路附近的公司上班。结果,车子开到宗关站就出现问题。柳先生说:“停停走走,耽误大约半个小时。到古田二路时,我发现已经8点35分了,而我们周一8点半开晨会。
乘客刘女士说:“8点27分,我在徐州新村轻轨站上车,车子运行到黄浦路后,乘客还能正常上下,但车门就不能关了,广播里面说临时故障,稍作停歇。等到8点45分了,我发觉不对劲了。这时广播里说,赶时间的乘客请选择换乘,我就赶紧下车去。出了站,发现路边都是人,我只好穿着高跟鞋一路小跑。路上的士也没有空的,我只好挤上622公交车。唉,真是狼狈的一个早上。”
昨天上午,轻轨故障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9点40分前后,才恢复正常。不少乘客因此耽误了三四十分钟。
上午9点30分,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布消息: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宗关STC设备故障,导致汉口北开往东吴大道方向列车停站时间有所延长、行车间隔增大,工作人员现正在进行抢修及运营调整,请乘客调整好出行方式,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9点40分,该公司又发布消息:09:38,1号线宗关STC设备故障恢复,全线恢复正常运行。
不少迟到乘客遭单位扣钱
建造师柳先生说,自己到达公司时已经过了晨会的时间,上楼时又正好撞上了董事长。到办公室刚坐下,人事部的同事就过来下了一张“过失单”。很快,公司的公示栏上就贴出了通报,柳先生和另一名同事因轻轨故障而迟到,各扣款20元。
昨天,记者联系了部分因轻轨故障而迟到的乘客,大约有3成的乘客表示,单位有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迟到了,就要扣部分奖金或扣部分工资。
乘客刘小姐说,此前也曾因地铁故障迟到过,公司领导说,要拿地铁方面开的证明或媒体的报道来,他才信,才能免于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上海,乘客遇到地铁列车延误事件,可以自行到地铁官方网站打印“延误告知”或致歉信,以便向老板解释迟到原因。而在日本,一旦地铁出现故障导致运行时间延长,地铁运营公司在出站的地方会及时放置“迟到证明”,乘客拿着这张凭证给公司可以不扣钱。
不过,一名市属国有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认为,如果在追究“迟到”原因方面放松,可能会有员工钻空子,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不论员工如何解释,他们一般都不会“法外开恩”,只看重迟到这一结果,处罚是免不了的。
迟到扣钱无法律依据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说,一些单位制定内部规定,对迟到等行为进行罚款,这一做法,放在2008年以前,是合法的。因为,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对于迟到等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可以罚款,但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颁布第516号令明确废止该条例,并规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用人单位可以对违纪职工进行罚款的规定。
李澍青认为,当前形势下,单位应该从压力管理转向激励管理,由从属管理转向协商管理。如企业可以采取复合工资制的工资,强调对员工进行激励;在工资之外,可以用设立“全勤奖”来管理迟到问题。
(武汉晚报 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