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曾都区国税局和市交警三大队联合召开了摩托车“带牌”销售第二阶段向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延伸工作会议,并现场与5家摩托车经销商签订了“带牌”销售和代征车购税协议,包括万店镇、何店镇、府河镇、洛阳镇和淅河镇各一家经销商。这也意味着,摩托车“带牌”销售已全部覆盖了曾都区城区及其所有乡镇。
据了解,在摩托车“带牌”销售点购买摩托车,消费者只需选好车号,便不必再到交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销售点将为消费者代办保险、完税等手续,并在交警部门领取号牌、行驶证,省去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在城郊、偏远农村、山区场镇购车时,消费者只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经销商,就可以将自己所购买的摩托车随同号牌直接带回家。摩托车 “带牌”销售工作的推行,不仅方便了群众办牌办证业务,也将大大提高摩托车的登记注册管理效率,提升摩托车上牌率和年检率,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