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部门发布中秋月饼消费警示
分享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注意月饼的选购、贮存和食用等。

  市食药监督局建议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购买后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

  食用前要保持个人卫生,并洗净双手。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老人、儿童及肠胃不适者,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楚天快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